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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-文化統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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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文化統計

 
 
文化統計架構乃以2011年文建會委外執行之《2010年文化統計出版暨文化部文化統計架構研究計畫》為參考依據,將文化統計區分為「文化與行政」、「文化與教育」、「文化與社會」及「文化與產業」四大構面。

2012年文化統計架構特點包括:

(一)涵蓋國家政策與行政、國民文化行為(含參與與消費)、文化環境(含文創市場)等三大面向;

(二)以舊的架構再修正除可便利使用者歷年進行查詢,亦可象徵文化統計的穩定性;

(三)為與國際接軌,文化統計架構分類亦符合國際文化統計趨勢,以利國際比較。

關於文化統計四大構面之主要架構與內涵說明如下:
 
一、 文化與行政
  文化與行政乃描繪我國文化行政發展情形,此為國家面向,為行政上對文化措施的規劃、分配與支援等面向,此構面包含文化行政組織、文化行政人力、文化經費、文化法規等四個次構面。
二、 文化與教育
  文化與教育主要說明文化人才培育情況,此為國家面向,為政府、學校及社會對民眾文化素養的培養及專業人才的訓練,亦即文化品味的向下紮根與向上提升。本報告藉由政府人才培育、學校人才培育以及社會人才培育等三個角度,描述我國文化人才培育情形。
三、 文化與社會
  文化與社會為民眾文化的實踐,包含供給端與需求端的協助與支援,亦即文化環境條件的打造,屬於市民之面向,乃陳述我國文化資源、藝術展演、書籍與出版、影視與流行音樂、文化交流、文化參與及文化消費,以說明我國民眾文化生活素養發展情形。
四、 文化與產業
  文化與產業為文化的生產及分配層面,則為市場之面向,乃分析文化創意產業概況,藉以瞭解我國公私部門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狀況,即文化創意產業產值、人力、文化貿易、文化職業方面之情形。
 
文化統計架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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